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和食堂运营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和食堂运营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AST202608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0,000.00元/年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和食堂运营外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10,000.00元/年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餐饮服务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和食堂运营外包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年度履约服务情况,以及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优先续签,续签最高不得超过1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等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和食堂运营外包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9号泊漫城际酒店后一栋2楼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8月28日9时30分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10时00分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9号泊漫城际酒店后一栋2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对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无关。
六、本项目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惠民路62号
联系人:邱主
联系方式:0754-87617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9号泊漫城际酒店后一栋2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754-89399539
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